离婚财产强制实行申请书如何写
离婚财产强制实行申请书是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如他们未履行财产分割义务时,向法院提交的请求法院采取强制实行手段的法律文书,具体写作时,应明确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明确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名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法院可以准确辨别双方当事人。
2.案件基本状况:简述双方因为什么案由(如离婚纠纷)在何时由何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出何种法律文书,并明确指出被申请人未履行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财产分割义务。
3.事实与理由:详细讲解生效法律文书中的财产实行内容,包含被实行人应给付事情的类型、范围、数目等,与被实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概念务的具体状况。
4.结尾与附件:以“此致”开头,后同意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名字,并附上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同时,附上生效的判决书(裁定、调解书)的份数,以供法院审核。
2、离婚财产实行申请书应包含什么内容
找法网提醒,离婚财产实行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双方当事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包含名字、性别、年龄、住址等。
2.案件来源:说明该实行申请是基于什么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哪份法律文书而提出。
3.实行请求:明确列出申请人需要法院强制实行的财产内容,如房地产、汽车、存款等。
4.事实与理由:详细讲解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概念务的具体状况,包含逾期时间、未履行金额或财产类型等。
5.证据材料:列出申请人已学会的可以证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清单,如银行流水、财产权属证明等。
6.结尾与附件:包括申请人签名、日期及所附生效法律文书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