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证男方还要给女方钱吗
领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本身并不会硬性规定男方必须要给女方钱。
不过,在某些区域或者特定的文化风俗里,可能存在男方在结婚时给女方肯定财物的传统,但这并非法律强制需要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婚姻关系的打造主如果依据双方的自愿与符合法定条件,像达到法定婚龄、没配偶等。
男方给女方财物更多是出于情感、风俗等方面是什么原因,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如果双方在结婚以前对财物有过约定,那就应该根据约定来进行处置。
假如没约定,一方主动给另一方财物,一般会被视为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就不可以随便撤销。
总之,领证和男方给女方钱之间没势必的关联,这主如果由双方的意愿与当地的风俗等原因所决定的。
2、领证后彩礼在法律上怎么样界定
彩礼在领证后的法律界定需具体状况具体剖析。彩礼一般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领证后,通常情况下彩礼会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因其是结婚以前基于风俗由男方给付女方的。但存在特殊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假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或者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可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依据实质状况,综合考量双方一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状况等原因,断定是不是返还及返还的比率。总之,领证后彩礼的界定要结合多方面原因断定。
3、领证后彩礼在法律上怎么样认定
彩礼在领证后的法律认定较为复杂。通常来讲,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领证后,一般可视为条件已收获,彩礼归属女方个人财产。
但存在特殊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规定,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二是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且这两种状况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领证后彩礼的认定,要综合婚姻实质状况、是不是致使给付方生活困难等原因判断,若涉及纠纷,建议保留好彩礼给付有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当探讨领证男方还要给女方钱吗这一问题时,其实与之紧密有关的还有不少要素。在不少传统风俗里,除去可能存在的彩礼,还有一些诸如改口费等成本状况。而且彩礼在不同区域有着不一样的数额标准与风俗讲究。领证之后,彩礼的归属与怎么样支配也常常引发讨论。如果这笔钱用于结婚以后一同生活的某些开支,又该怎么样界定。假如你对于领证前后有关成本的风俗规定、法律界定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