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在判决书下来之后,就需要根据判决书严格实行,不过有的人在被实行财产的时候,把所有家底都搬出来还是不够还。于是,有的人担忧目前没钱还,拿不出财产,那样下面会被拘留。
其实,在被申请强制实行之后,还是拿不出财产的,并不当然会被拘留,拘留这个状况得看实质状况决定。
实质中,被实行人或别的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实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就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实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实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实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实行通知、封条的;
4、伪造、隐匿、毁灭有关被实行人履行能力的要紧证据,妨害人民法院查明被实行人财产情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别人对被实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作伪证的;
6、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办法妨碍或抗拒实行的;
8、哄闹、冲击实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实行职员或帮助实行职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实行案件材料、实行公务汽车、其他实行器械、实行职员服饰和实行公务证件的。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的,情节紧急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隐匿、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紧急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没实行能力交实行标的款不是拘留是什么原因。但妨害民事诉讼情形紧急,有实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就或许会追究刑事责任,那样法院就会采取拘留手段。不过,实践中去状况较多,你如果不放心的,建议还是准时找个专业律师问问。